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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纪录三次发回重审广东杀夫骗保案

大策律师事务所媒体报道         2010-08-26

 邓秀琼辩护律师张健良质疑:“还要重审多少次?”


宣判后,邓秀琼立刻提起上诉,记者获悉,广东省高级法院的裁定书以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将此案发还广州中院重审。不久之后,广州中院将对该案进行第四次审理、第三次重审。对统一单杀人案,统一法院要审如斯多次,这也创下中国司法史上的纪录。


7月24日,此案第三次开庭审理后,广州中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邓、毛合伙构成故意杀人罪,邓秀琼还犯了保险诈骗罪,以为检察院指控的“基本事实清晰,基本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秀琼无期徒刑、以保险诈骗罪判处邓秀琼有期徒刑10年;毛定稿则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04年9月,广东高院撤销一审讯决,将该案发还重审。同年12月16日,广州中院重审此案,两被告人终极因故意杀人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而广州市检察院很快提起抗诉。07年4月29日,广东高院再次撤销了广州中院的判决,又一次将案发还重审。


03年1月13日,邓秀琼的丈夫曾某被发现死在花都新华镇一鱼塘里,她成为105万元保险金的受益人,种种证据显示,邓秀琼及其“妹夫”毛定稿难逃嫌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讯处两人死刑。判决后,两被告人齐齐“喊冤”,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轰动一时的广东花都邓秀琼杀夫骗保案又被广东省高院发还广州市中级法院重审,从案发至今已近7个年头。最初她被广州中院判了死刑;第二次重审后改成无罪开释;第三次在检察院抗诉下她重新被逮捕,法院再次重审,在事实和证据没有什么变动的情况下,法院以同样的罪名判了个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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